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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4/8 来源:中国影视媒体发展促进会 作者: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会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将理事会及领导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安排如下:
理事会工作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聘任、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设立、变更和注销。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负责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十)审议和批准学会工作计划及财务预算。
(十一)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理事长工作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协会各项工作,对协会重大问题做出研究和决定。
(四)充分发挥副理事长和理事会的主观能动性,及时协调、平衡各部门之间工作。
(五)组织开展行业会议、论坛、活动。
(六)检查、督促、指导会员、单位会员对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决议的落实、执行。
副理事长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行业会议、论坛、活动。
(二)开展协会各项工作,参与协会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定。
(三)代表协会参加各项行业会议、论坛、活动。
(四)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落实,协调平衡各部门工作。
(五)研究行业发展动态,引进先进技术,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六)参加理事会议,行使表决权。
(七)接受并完成协会所分配的其他工作及委托事项。
望协会各成员,积极遵守配合协会工作,共同推动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协会立足行业领导地位添加助力。
中国影视媒体发展促进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