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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营销策划协会领导任职条件
发布日期:2016/5/9   来源:中国广告营销策划协会


2016年修订版)

 

中国广告营销策划协会是中国广告营销领域最具权威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在广告、营销、策划、展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引导作用,属于专业的国家级组织。协会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领导机构为中国广告营销策划协会管理委员会,其由若干名执行委员组成,包括执行会长(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等。中国广告营销策划协会设常务理事会,负责对协会日常重大事宜进行决策。

为了切实做好中国广告营销策划协会新一届领导的选举工作,经协会管理委员会批准,经常务理事会表决,对各职务的任职条件进行了重新修订。任职条件主要包括个人成就、行业影响力、社会活动能力和专家评审四个方面,具体条件如下:

 

一、执行会长(理事长)任职条件

执行会长(理事长)是协会的最高领导,具有引领协会发展方向、促进协会繁荣发展的重要使命。在个人成就方面,执行会长(理事长)应在广告营销策划领域具有突出的成就,具体包括技术创新、理念创新、管理创新等。其成就应为个人在业内赢得极高的知名度;在行业影响力方面,个人成就应转化为行业贡献,对行业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力,如促进产业升级、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引领行业发展方向、促进行业交流、搭建行业发展平台、提升行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等;在活动能力方面,可以为知名企业的创建者、行业活动的活跃人物、行业标准化的建立者等,在社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最后,执行会长(理事长)任职必须经过专家评审,专家包括中国广告营销策划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等。

 

二、副会长任职条件

副会长是协会的重要领导职务,是协会战略及会长意志的执行者,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协会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对协会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在个人成就方面,副会长必须是广告营销策划领域知名企业的创建者或主要管理者,具有突出的行业成就和贡献,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等,应带领自身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行业影响力方面,包括个人影响力和企业影响力。其中,个人影响力为在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能为行业发展提供新的思维或解决方案,为行业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动力。企业影响力为具有极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包括举办或参与行业论坛、峰会、国家级评选活动等,能带领自身企业开展广泛合作,并获得广泛好评。最后,副会长任职必须经过专家评审,专家包括中国广告营销策划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等。

 

三、秘书长任职条件

秘书长是协会日常工作的执行者,在协会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辅助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协会事务的执行。在个人成就方面,秘书长应对行业发展有所贡献并有所建树,在知名企业中任管理职务,是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行业影响力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了解行业发展最新动向,对行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活动能力方面,应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及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能有效执行会长、副会长的命令,圆满完成任务。最后,秘书长任职必须经过专家评审,专家包括中国广告营销策划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等。

 

四、监事长任职条件

监事长是协会的监督者,对协会的发展方向、重大决议、日常事务、遵纪守法等拥有监督的权利,当发现协会发展中存有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管理委员会和理事会,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和更正,保持协会的专业性权威性。在个人成就方面,应非首次担任监事长一职,拥有成熟的工作经验,且在其他协会担任监事长时取得突出的工作成绩;在行业影响力方面,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在活动能力方面,具有优秀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在知名企业中担任法务相关领导职务为佳。最后,监事长任职必须经过专家评审,专家包括中国广告营销策划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等。

 

五、专家评审委员会

    韩天杰  丁汉生  张舒婷  于明洋  扈卫平

    曾秀勤  陈贤鸿  叶瑁仲